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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5 09:44
山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其品德和作风,甚至一言一行,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都会产生强烈的影响和示范作用。为了加强我院的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全体教师遵守以下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岗敬业,严谨治学

1.热爱教师职业,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勤奋好学,努力钻研,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围绕教学搞科研,积极进取,严谨治学,遵守学术道德,努力出学术精品,力争使教学内容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和时代发展的最新情况。   

3.严格遵守上课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抽烟、不打手机、不擅自离开教室,合理安排并充分利用教学时间。   

 

二、以身作则、举止文明

1.模范实践“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要求,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和作风,着装朴素、仪表大方、谈吐高雅、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3.工作时间不下棋、不打牌,严禁赌博、严禁酗酒,不进入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不接受色情服务。   

 

三、尊重学生、一视同仁

1.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到一视同仁,不过亲过密,建立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   

2.主动深入学生当中,关心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   

3.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成绩考核做到公平、公正,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请客送礼。   

 

四、热爱集体、团结协作

1.具有集体主义精神,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将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2.具有奉献精神,在单位安排工作任务时,不拈轻怕重,讨价还价,斤斤计较,积极参加单位的各种集体活动。   

3.具有整体协作精神,教师之间相互尊重、互谅互让,在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互帮互助,精诚协作,自觉维护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