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各项决议,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教育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事调动等重要事项,协助上级党委做好干部的考察工作,支持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4.做好院党委所隶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5.做好院党委所隶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领导院工会、团委、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指导群团组织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范围内积极展开有益于师生健康的活动。
7.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统战工作。
8.做好保密保卫工作。协助院行政共同做好治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