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环境与公共艺术设计、建筑室内外空间设计、景观设计的能力,能从事相关室内装饰、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及环境艺术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环境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方法和艺术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
1.道德修养:热爱祖国,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遵守设计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具有专业精神、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2.技术素养:能够掌握环境设计方向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软硬件技术,应掌握基本的材料学知识,应掌握相关专业规范和专业标准知识。
3.分析能力:能够应用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设计学的基本原理识别、推理和表达,能富于逻辑地分析和解构环境设计问题。
4.系统设计:能够运用系统思维和系统设计方法,为解决复杂设计问题提供有效的方法和路径,并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充分、恰当、全面地考虑和处理一切与建筑环境有关联的问题。
5.整合创新:体现环境设计的多学科背景和跨专业特色,通过跨界融合和团队合作实现设计的社会创新价值。
6.交流与表达:能够撰写设计报告和文稿,清晰地陈述、表达设计思想。能够就复杂设计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跨文化背景下的国际交流。
7.能力拓展:通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适应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对设计人才创新能力的要求。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学分要求和授予学位
学分要求:143学分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
学分数 |
小计 |
占总学分% |
小计% |
通识 教育 课程 |
通识教育必修课 |
39 |
47 |
27.27% |
32.86% |
通识教育选修课 |
8 |
5.59% |
专业 教育 课程 |
专业必修课 |
45 |
78.5 |
31.46% |
54.62% |
专业选修课 |
17 |
11.79% |
专业见习 |
6.5 |
4.55% |
毕业论文 |
4 |
2.72% |
毕业实习 |
6 |
4.10% |
任意选修课程 |
17.5 |
17.5 |
12.52% |
12.52 |
合 计 |
143 |
100% |